大皖客戶端訊 日前,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訴前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一起裝飾裝修服務合同糾紛,促使雙方當事人在3日內履行了調解協議,快速化解了矛盾。
6月15日,孫某與淮南一家裝飾公司簽訂了一份《淮南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孫某將新房包給該公司裝修,承包方式為裝飾公司包工、包基礎施工材料和部分主材,裝修價款為42900元。合同簽訂后,孫某又把裝修合同報價單中未包含的水電改造工程一并包給該公司,并約定將室內全部線路更換為某品牌電線,完工后裝飾公司收取全額水電改造費用。
然而,裝飾公司未按約定更換室內線路,而是偷工減料,僅把每個線路接口處更換為約定的品牌電線。孫某發現后要求整改,該公司卻以不影響使用為由拒不整改。雙方多次協商均未達成一致意見,孫某到大通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由裝飾公司返還孫某已經支付的25740元裝修款。
法院受案后,調解員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分別找雙方開展溝通協調工作,雙方較終達成調解協議,裝修合同解除,裝飾公司扣除已施工工程的6000元,余款19740元于3日內付給孫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