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經常有,這回是房產稅。
周末的時候,寧夏回族自治區下發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房產稅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主要是兩方面:一是: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二是: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為12%。這個消息一出,很多人以為是房產稅來了,到處瘋傳,搞得風聲鶴唳。
寧夏房產稅大烏龍,嚇壞了買房者!
寧夏所謂的實施《細則》就對1986年國務院房產稅暫行條例常規的再傳達而已、解釋而已,并沒有任何新意,但是它這個解釋,解釋得很不清楚。因為1986年國務院的暫行條例對于個人住宅是免征的,寧夏《細則》里面沒有強調這一點,它只是說了原來第五條免征部分以外,還有辦學校的、養老院的、醫院的、軍產的這四類也免征,所以就造成了一個大烏龍,讓大家虛驚一場。
房產稅很重要,國家也會非常謹慎的,2011年就在上海、重慶兩個地方做了試點,效果大家也都知道了,包括美國日本也是這樣,房價該漲還是漲,所以房產稅并不能控制房價的上漲。
為什么房產稅一直沒有推出?
稅,始終是調節收入差距的一個重要工具,大家都知道, 中國房地產稅品種也很多,我們這里也不一一例舉了,我們只是強調中國的土地是國家所有的,我們已經交了70年的土地使用費,在這個基礎上再征房產稅,那么有雙重征稅的嫌疑,另外,現在國內房地產市場發育很不均衡,一二線跟三四線城市差距特別大。
一二線城市主要是控制房價,三四線城市又要去庫存,如果征收房產稅的話,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講,居住的成本是增加的,另外,全國房地產信息也沒有聯網,在這個基礎上要征稅,難度也是相當大的。
解決房地產的問題,關鍵還在于土地財政!
所以征稅這個事情只是一個選項,即便想征稅的話,這么大的事情,也要經過全國人大討論,慎重立法之后,才有可能征稅,所以大家不要太擔心。
其實中國房地產的問題不在房上,在于地上,也就是土地財政,那么要解決土地財政的問題,需是要政府讓利于民的,這個思路,較近中央高層也是非常明確的,以后房地產的長效機制有可能包括公共產權房、租售同權這種公共取向,不需就在稅收這個舊的圈圈里打轉,因為稅的問題,無論從哪個角度講,多多少少都是與民爭利的一種選擇,一種無奈的選擇,實在沒辦法,政府也不會想到征稅。